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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评为黑龙江省第二轮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培育单位

发布日期:2020-03-17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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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公布全省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含培育)和首批共享型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名单的通知》(黑教高函〔2020〕65号),经专家遴选,我校被评为“黑龙江省第二轮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培育单位”。

我校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布了《大庆师范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管理制度,注重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探索创新创业教育新机制。经过多年的深入改革实践,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效显著。

学校领导对本次“双创示范校”评选工作高度重视,责成招生就业处、教务处、校团委、科研处等多部门积极配合,提前谋划、积极研究、整合校内资源,以工作的实际成效迎接示范校评选,成功被评为我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培育单位。

学校将继续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撰稿:燕明辉  审核: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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