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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杜艳颖等8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15

关于确定杜艳颖等8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确保新党员的发展质量,现将发展对象杜艳颖等8名同志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详细信息详见附表。

公示期限为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师生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459-5510111

受理地址:化学工程学院系楼305

中共大庆师范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总支委员会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2025年下半年发展对象情况介绍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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