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赔偿

  根据《消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它受害人人身

伤害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支付下列费用:

1、医疗费 包括治疗费、检查费、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医疗费必须是受害人因消费

事故造成身体伤害、疾病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 这是指受害人受害的程度比较严重,需要专人护理所支付的费用,什

么情况下需要专人护理,应由医院决定。

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指因伤不能正常工作而得不到的收入,误工日期应按其实际伤害程度、

恢复情况并参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等认定。其赔偿标准可依照受害人工资标准或实际收入的数

额计算。

4、其它费用 包括去医院所支付的交通费,根据伤情而必须购买的营养费等。营养费应根据

医生的诊断而定,对于不需要特殊营养的,所支付的营养费不列入赔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