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法律责任

  《消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承

担以下几种形式的民事法律责任:

  (1)停止侵害;

  (2)恢复名誉;

  (3)消除影响;

  (4)赔礼道歉;

  (5)赔偿损失。

  需要说明的是,经营者因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承担了上述民事法

律责任后,并不排除根据其行为性质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或其它形式民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