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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的孩子常常偷拿别人的东西,但是这并不属于真正的偷窃。真正的偷窃行为发生在6岁至青春发育期之间。孩子的偷窃的动机有3种:
1.孩子得不到自已想要的东西,而据为已有。孩子偷了东西要让孩子把东西还回去,并向主人道歉,使孩子认识到这是偷窃行为,这是不容许的,一定不能姑息。在这种情况下,父母要考虑是否到了该给孩子一些零用钱的时候了,可让孩子有一个储蓄的想法,一点点积蓄而达到自已的愿望,这样可培养孩子有毅力和做事有规划等品质。
2.孩子的孤独所产生的偷窃行为。孩子并不缺少这些东西,动机仅缘于嫉妒、怨恨等心理。做为父母要及时疏导孩子的错误意识,多关心孩子及时更正他们的错误心理。
3.显示自已的勇敢。在很多时候,一些孩子总是愿意在同龄的孩子当中表现自已的勇敢,而尝试这种偷窃的冒险行为。在这时家长要旗帜鲜明地谴责孩子的偷窃行为,同时必须以身作则,不要在孩子面前吹嘘自已的不道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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