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大庆师范学院官网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学校公务用车租赁使用的通知

2021年09月28日  

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2021年4月22日校长办公会会议精神,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学校公务用车(中客、大客)实行租赁服务的方式,用车租赁采购项目于2021年7月16日,通过招标代理公司的公开竞争性谈判确定《大庆润天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服务期限两年,服务合同已经签订完毕。

为了确保各单位公务用车(中客、大客)的服务质量、安全以及用车成本(中标价为市场价格的一半),要求各单位必须使用成交供应商的车辆,各单位用车需要专人管理,用车填写《大庆师范学院客车租赁申请记录单》,各单位可以每学期结算一次用车费用。

用车预约需要提前一天以上。

联系人:郭敬波(队长) 15845850503

 

 

后勤管理处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