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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示

发布日期:2023-01-03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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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2023年1月7日至8日举行,为保证我省本次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就考生参加面试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个人健康管理

考生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考前应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减少聚集和不必要的出行,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二、按时打印准考证

自2023年1月3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提示,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兼报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已安排至合理时间参加面试,如仍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各考区联系。

三、面试相关要求

1.考生应提前规划出行时间和赴考路线,考试当日提早到达考点,按要求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考生在考点期间,除身份验证外,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建议佩戴N95)。

3.考生入场须保持安全距离并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若两次测量体温≥37.3℃,并伴有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的,建议及时就医,并可在考试结束后按要求申请退费等事宜,如考生坚持参加面试,将安排至“特情考场”完成面试。

4.考试过程中,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指挥下按照规定的离场通道,迅速有序离场,不聚集喧哗和逗留。

四、考后退费事宜

考试结束后,我省将对因兼报国家公务员考试、高校放假提前返乡或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再次受理退费。受理时间为2023年1月9日10时—1月12日10时。

具体受理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和官方微信公众号“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相关公告。

祝全体考生面试顺利!


2023年1月1日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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