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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事故通报

发布日期:2019-10-11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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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30(星期一)5节《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任课教师职业发展教育教研室于冰老师上课迟到45分钟。事后,于冰老师向职业发展教育教研室做了说明,承认了错误;职业发展教育教研室向上课学生和任课老师详细了解了情况,原因是任课老师记错了课程安排时间。

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于1011日召开会议,听取了职业发展教育教研室“关于于冰老师上课迟到的情况说明”,并对于冰老师上课迟到进行了认定。鉴于于冰老师上课迟到的事实,依据《大庆师范学院教学违规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庆师发[2014]9号)关于重大教学事故认定的第五条“任课教师出于非不可避免的原因而迟到、提前下课或擅离岗位,时间在10分钟以上,严重影响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冰老师上课迟到认定为重大教学事故。

根据庆师发[2014]9号文件规定,决定对于冰老师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取消其2019年度职称评审及评优资格,扣除其本学期基础奖。

希望事故当事人及全校教师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各教学单位加强教学管理,严肃教风,提高教师责任心,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

教务处

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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