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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教学团队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7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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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本科教学建设工作,培育优秀教学团队,切实提高整体教学水平,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学校决定开展新一轮校级教学团队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按学院所属招生专业数量的50%申报,不足1的申报数量为1个。

二、申报条件

1.团队组成。以课程群或专业群建设为平台,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

2.带头人。副教授以上职称,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教学团队带头人。已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原则上不再牵头申报校级教学团队。

3.教学工作。教学与石油石化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团队在教学工作中应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的教学质量监督保障措施;团队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实践,主持过市局级以上教改项目,参加过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相关建设项目等。原则上,本教学团队在近三届教学成果奖评审中至少获得过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奖励。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教材编写任务并正式出版,教材使用效果好。

三、评审办法

1.学院进行初评,提出向学校推荐的教学团队,并在院(部)内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如无异议,经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专家对申请立项的教学团队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团队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四、推荐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2019年7月5日前,将《大庆师范学院教学团队申报书》(一式十份)、《大庆师范学院校级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地点1号办公楼225。联系人:李颖;联系电话:5510058;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oyanke5510058@126.com。



                                                                            教 务 处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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