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省直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规定》等相关要求,经面试及考核,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通过,于凤丽符合调入条件,现将拟调入人员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6年1月15日—1月23日。
咨询部门: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459-5510097
监督部门:大庆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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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师范学院
2026年1月14日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籍贯 |
原工作单位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学历学位 |
职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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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于凤丽 |
女 |
1978.12 |
黑龙江省 |
黑河学院 |
黑龙江大学 |
科学技术哲学 |
博士研究生 |
教授 |
事业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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